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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分类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7年06月28日 00:00  点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淮安区区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淮安区市场主体分类监管责任清单》已经区政府十七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详见区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网址:http://admin.zghaq.gov.cn/zrqd/zrqd/list.html),请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部门权责清单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抽查和监管事项,依法开展工作,检查情况在网站上公示。同时,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切实增强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和市场主体分类监管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开展随机抽查和分类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问责。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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