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诉求事项办理工作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2018年1月份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份,区平台共接到各类诉求2744件,领导信箱6件,QQ留言1件,受理有效诉求1997件,受理量环比减少163件。通过电话受理2029件,其中市平台交办714件(省平台交办54件)。本月反映较多的问题有:道路结冰、学校乱收费、停水、社会保障卡发放问题、低保、违建、环境污染、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
二、办理情况
从平台运行情况来看,大部分承办单位能够以负责任的态度、人文性的关怀为民排忧解难,兑现了马上就办、很快办好的服务承诺。1月份,接通率为91%,我区辖区内群众诉求派单共28件,举报类4件、咨询类1件、投诉类18件、求助类5件。办结数为12件,办结率为50%,回访工单数5件,其中满意5件,不满意0件,满意率为100%。
(一)群众比较满意的诉求件
1.编号为17122809250925962284诉求件中,诉求人反映其单位淮安市申通快递苏H23660的小货车有一违章,违章内容为2017年1月8日镇淮楼西路与西长街路口闯红灯。其查询违章图片发现违章车辆及车牌均非其单位车辆,12月26日已向淮安区交警支队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核实处理,但至今未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撤销违章。淮安公安分局回复:已电话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已开始走流程处理,当事人表示满意。
2.编号为18010516593659363341诉求件中,诉求人倪先生反映:友谊桥的路段在每天早上7点到7点半期间存在交通拥堵的情况,已多次向110反映,每次反映后会有交警到现场进行疏通,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在该处安排交警在每天早上7点到7点半期间交通拥堵时进行交通疏导。淮安区公安分局回复:已与1月10日电话当事人,告知其已落实城区中队每天早上在该时段安排警力,定点疏导交通,确保车辆通行秩序。联系反映人,其表示满意。
3.编号为18011714255725574402诉求件中,诉求人反映溪河镇三官居委会低保户施某,医药费报销时未按照低保户70%政策给予报销。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淮安区人社局回复: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215号文件规定,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400元,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提高5个百分点。医保处工作人员与施先生作了详细解释,当事人表示满意。
(二)存在问题
1.部分诉求件存在不重视、不及时签收的现象。
编号为17122913163616367325和编号为17122910394839484285诉求件中,反映流均镇溪南村与马铺村关于低保的问题,平台于2017年12月29交办到流均镇,2018年1月11已到期,至今流均镇未签收。
2.部分工单办结后,不及时电话回访。
编号为17122910394839484285诉求件,诉求人反映海棠广场所有的边户在所在楼栋的外墙私自开窗。住建局回复:现开发企业正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并责令恢复,确保在2018年春节前将此问题整改到位。市民不认可,表示仍有较多边户私自开窗(如24栋1501室),开发商与物业不管不问。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尽快进行整改。住建局未回访。
编号为17122316520752716907诉求件,反映南闸镇建湾村赵庄组“一排桥”桥身倾斜,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尽快维修。南闸镇没有回访。
3.个别单位交办件严重超期且回复较差。
编号为17033013403240325540、编号为17041221441844185371、编号为18011514333933392701、编号为18011510211021103909几个诉求件中,诉求人反映群众聚众赌博,希望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虽淮安区公安分局对诉求件进行办结,但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属于超期工单。
以上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做好自纠工作,认真进行整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望各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查阅、及时办结、及时反馈,提高诉求件的办理质量,对于群众的评论给予高度重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平台适时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回复不实的诉求进行回访督查,对存在以上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特此通报
淮安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