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区配合残联、康复机构对有需要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进行了详细地摸底登记,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康复救助经费已纳入区本级残疾人保障金预算,同时全力争取了上级财政专项补助。
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全面落实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政策,对7-14岁脑瘫、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孤独症巩固性康复给予补贴,2017年共支出残疾儿童康复资金412.03万元;加大对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2017年投入资金75万元;全力保障残疾人教育权利,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推动儿童康复机构全面实现康教结合的运行模式,做好残疾人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2017年发放教育补贴资金6.75万元。
强化对贫困残疾儿童救助项目资金的管理。根据《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了一系列的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残疾人扶持政策,申报程序,救助补贴标准等,加强对贫困残疾儿童救助项目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作用,注重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效果。
我区将积极推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同时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