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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扎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2018年07月20日 15:59  点击:[]

       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区发改委今年以来步步为营,扎实推进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加强学习,增强对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认识。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一项规范项目建设的重点工作,我区自2013年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区政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保障了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委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等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认识,深刻领会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控制能源浪费的重要抓手,并严格遵照政策规定,明确工作标准、原则和任务。同时,对新上项目的企业及时进行宣传说明,提高企业对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为更好地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奠定基础。
       把握标准,扎实推进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评估和审查”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进行类别管理。年综合能耗不满1000吨标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KWH,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填报“固定资产节能承诺表”即可;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耗量超过500万KWH的项目需编制《节能报告》送我委审查,节能审查由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经费由我委财政解决,不增加企业负担,节能通过专家评审后,由该委单独出具能评批复。
       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时,该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加强重点项目节能审查,并及时根据项目的用能情况提出建议,截止6月底,已对全区39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节能评估和审查,取得了较好成效。该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专业对口的原则,严格审查中介机构的资质,建立淮安区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对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评估水平、工作质量、项目建设单位评价等,更新可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机构名单,确保节能评审工作的质量,极大地推进了全区的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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