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下午,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陆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这也是淮安市首起实施留置措施、由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该案经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庭审过后,区法院与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以“蹄疾步稳探新路”为主题的全市首例留置案件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徐庆余主持了发布会。
法制日报、扬子晚报、江苏经济报、江南时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安电视台、中国网、中国江苏网等2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王桂民就关于区监委办理淮安市首起留置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海沐向大家介绍了陆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在检察环节的办理情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志毅发布了关于淮安区法院受理的首起留置案件办理的相关情况。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王桂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海沐、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志毅还回答了记者们的相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