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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6年08月12日 00:00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公布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淮政发〔2015〕1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切实做好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对政府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形成区级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清单“五张清单”是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首要环节。做好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有助于及时更新、完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减少行政审批漏项、缺项现象,使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更加适应社会发展,更好地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认清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加强紧迫感,强化衔接落实工作。

二、认真落实承接项目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承接计划,做好审批事项的调整、报备工作。对国家、省、市文件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各涉及单位、部门要认真审核本单位、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的权力,要做好衔接工作,做到接得住、管得好。尤其是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部门要抓紧归入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主管科室、审批对象、内容和条件,规范审批流程,同时,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加强后续监管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保留、调整、承接、挂起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主动履行监管职能,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力度,实现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监督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要落实督查问责机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及窗口人员直接负责,分工协作,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落实、不推动、不行动的部门和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无缝衔接。

附:淮安区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2日

淮政发〔2015〕249号关于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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