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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尘泥更护花——记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潘恒球

2018年07月25日 09:59  点击:[]

    潘恒球同志是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民间艺人,1944年2月出生,族,小学文化,地地道道的农民。从1982年起,该同志坚持义务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学生义务普法4000多场,受教育的人数达140万以上,足迹遍及南京、扬州、盐城、淮安、宿迁等地,1000多个乡村,500多个厂矿企业和1000多所中小学校。2006 年,该同志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十佳普法宣传员”。

    一、为孩子,不计报酬,义务踏上普法路

    潘恒球16岁时到安徽拜师学艺说大鼓书,18岁开始走南闯北说书。从1982年开始,他运用说书特长,把法律知识溶入故事之中从报刊杂志上搜集一些对青少年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将案例编成小故事,作为说书时的“引子”,为家长和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后,潘恒球根据法律中列举的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9种不良表现,选取周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编写了《带刀》、《逃学》、《一个中学生的早恋》等故事,到各学校进行演讲,大受广大师生欢迎。

    潘恒球生在农村,是个农民,自他迈上青少年普法之路时,正值壮年,是家中的强劳力,几亩责任田要靠他与妻子去耕作,为此,他对妻子说:“我活着,就要为社会做点事情,为青少年学生普法,这事我一定要做,并要做好。能教育好一个孩子,就是对社会和家庭作的一分贡献,也是我的心愿。”怀着这个信念,潘恒球不论是严寒酷暑,还是风雨交加都能骑着那辆“老长征”,奔波于各学校之间。

    多年来,潘恒球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不理解,“他天天都出去,收入一定很可观,不然会这么吃辛受苦。”还有人说:“他对家庭不负责任,是游荡心,就喜欢在外面混。”村民们的不理解,他一笑了之些学校的不理解,则让他有些难受。有时花了好大劲,跑到一个学校,客气的以没有时间安排予以婉拒,不客气的则把他视为是商品推销商贩,以讲课取钱为目的。有一个学校他跑了6次才得以安排。面对各种各样的不理解,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我不图名,不谋利,只求对社会,对青少年成长有利。”

    潘恒球只有初小文化,要做好普法演讲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他边讲边学,到处拜师。有时遇到实在不懂的法律问题,他都一一记下来,进城的时候,得空就去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专业部门请教,拿出本子认真记录,直到弄懂为止。有时为了编好一个故事,要翻阅很多书刊杂志。近30多年来他自编自演小故事60多个,达60万字以上。其中《湖底沉尸》被1989年的《淮阴文艺》采用,并在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

    二、行万里,执著追求,普法路上不畏难

    潘恒球今年67岁,每年有一多半时间奔忙于各个学校和村居之间,有时一天要跑七八十里,多年来,该同志为青少年义务上法制课累计行程近万里。

    2007年春天,该同志骑着自行车去本镇兴庄小学讲法制课,途中过渡船时,因船小只能容纳几个人,他把自行车扛在肩上上船,由于他人的碰撞,使他跌入河中,幸好被同渡人救起,腰被垫伤。为了不耽误去学校讲课,他向熟人借换了湿衣,忍着腰痛,准时赶到学校。

    还有一次,他应邀去泾口镇蛇丰完小讲课,因路程远,他早晨七点钟就起床赶路,途中自行车链条因老化又断了,路上又没有修车摊点,为赶时间,他硬是推着破车走了10多里土路准时到达。这让蛇丰小学全体师生感动不已,校长在留言簿上写道:感谢潘老,你的讲课,让我们收益;你的精神,让我们感动,你既是送法,又是送德来的。

    潘恒球同志为义务普法负出了很多,他不顾自己的身体,有时带病坚持,超负荷演讲,有一次在楚州新安小学,学校为了让所有学生都能受到教育,把“课堂”放在大操场上,30000多学生一起听,他不禁担心效果如何?这些小孩子能坐得住吗?可65分钟下来,操场 上没有一个学生走动、讲话的,个个都被他精彩地演讲所吸引住了。

    三、乐奉献,心系普法,三十年硕果累累

    潘恒球深知,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不仅仅是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更重要的是帮助一些落后学生改正不良行为,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一次他在博里中学演讲时,发现一个学生不注意听讲,被老师批评。他了解到,该生平时经常逃学、迟到,与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混在一起,学习成绩很差,家长着急,老师头疼。演讲结束后,他通过老师主动找到这位同学谈心,指出其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如不改正,有可能走向歧路,并表示愿意和他结交朋友。从此,潘恒球同志经常通过书信、电话与该生交流,帮助他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后来当潘恒球再次到该校演讲时,这位学生主动找到他并回报了情况,谈及到该生的进步,老师同学们都说,自该生与潘老结交对子后,变化很大,学习成绩变好了,并连续二年被评为“三好生“。

    前几年,潘恒球听说邻村有3个中学生,因学习成绩差,对学习失去兴趣,经常缺席迟到,在外游荡,家长管不着,老师难管理。他得知后,不顾老伴的阻拦,以一个长辈的拳拳之心,主动上门找到这些孩子,用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同他们讲道理,谈危害,教育他们树立远大理想,抓住时光,好好学习,成人成才,不辜负社会和家庭的期望,经过多次的促膝谈心和学校与家长的教育,3 个孩子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对学习文化知识有了新认识,愉快地到校上课了。这事深受该校老师赞誉他“取身边事、育身边人,功在课堂,利在社会。”

    近30年来,潘恒球义务地为青少年普法教育,付出了很多,对社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人民日报》海外版头条曾以“行程万里普法千场”为题报道其事迹,省、市、区报刊电视台等多家煤体曾多次对其进行宣传报道。他的事迹曾被淮安市、楚州区评为“十大文明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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