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苏农财[2018]51号及苏农财[2018]14号文件精神,2018年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用工补贴项目分配我区资金69万元,加上去年的剩余资金8.09万元,总计77.09万元,实施面积2.5696万亩,每亩补贴用工30元(其中病虫防治牵头组织补贴5元,农户补贴25元)。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018年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
一、遴选原则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报名、择优选用。
二、申报条件
参加遴选的专业化合作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登记注册,有正规的账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专业化病虫防治组织、家庭农场、相关从事统防统治工作的合作社;
2.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1)专业化病虫防治组织服务能力在一千亩及以上,拥有1台以上大型自走式喷雾机或无人植保机或其它大型植保机械;
(2)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在三百亩及以上,具有配套的大型植保机械;
(3)合作社种植服务面积三百亩以上(限合作社内部成员种植面积,以营业执照面积为准),具有配套的大型植保机械;
(4)服务能力认证标准:在一次病虫防治周期内,单台无人机防治面积为一千亩,单台自走式喷雾机防治面积为八百亩,单台拖管式喷雾机防治面积为六百亩。
3.有较好的工作执行力,能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实施节点工作。
4.有较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信誉,近两年无重大防治服务纠纷;
5.接受农业部门技术指导和监督,遵守相关法律;
6.同意预存每亩40元保证金,接受统一供药服务。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18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统一推荐,不接受单独报名,专业化病虫防治组织可直接到淮安区植保站报名。联系电话:85980644。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注册执照、账户、防治面积证明材料、相关的防治协议及植保机械保有证明材料(照片、发票)、乡镇推荐函等。
请各乡镇广泛宣传,动员本乡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项目。
特此函告。
淮安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