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经营农药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从今年8月1日起不得经营农药产品。淮安区是农业大区,现辖27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4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其中农村人口近90万,全区现有耕地面积98.8万亩,全区工商注册农资经营户1476家,其中农药经营门店500多个,农药经营户面广量大,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难度比较大。区农委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抓好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区农委下发了《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通知》,告知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相关条件等。印制经营许可服务指南,明确规定了办理依据、申请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基本做到让每个农药经营单位都知晓。建立农药经营人员微信群,及时发送通知,回复相关问题。二是组织专题培训。2018年1月份,区农委举办了为期7天的“农药经营许可培训班”,主要讲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药基础知识和病虫害防治、农药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考试。6月份依托全市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进行了经营人员培训扫尾工作,全区 35人参加培训。三是设立专门窗口。为提高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效率,区农委在区农业执法大队设立了专门的农药经营许可审核岗位,由专人负责材料的受理、审查。由法规科、农业执法大队挑选专业人员组成实地审查小组,负责审查资料和实地核查。四是开展实地核查。为切实把好入口关,对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农药经营许可申请全部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包括查阅材料、查验现场、询问情况等程序,对材料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核查,通过实地核查的申请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
截至目前,区农委共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256件,现场审核236件,发证208件,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在全省领先,得到省、市农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农药许可与管理培训会上进行典型交流。(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