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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
淮农机〔2018〕48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市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附件1),请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筛选、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查工作,在项目的质量与数量上严格把关。
区农机局将在完成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项目下达到建设单位,并将项目计划下达情况汇总表抄送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区农机局将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依全区农机化科技发展需要,择优扶持。通过评审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乡镇限报1-2项。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等。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成2分册。一是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淮安区农机局农机推广中心 杨卫新 李成志。
联系电话:0517-87031597。
附件:1.2017年度市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2017年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2018年7月4日
附件1
2017年度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
申报指南
2017年市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补助经费以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水平、调优农机装备结构和技术管理体系为目的的专项资金。
一、申报项目内容
围绕实施农机“一项行动,两大工程”(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建设行动、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1、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集成技术推广
2、设施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推广
二、目标要求:
1、稻麦周年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建设1000亩示范片或2500亩两种规格稻麦周年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2)以提高稻麦周年生产全程机械化能力为目标,以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集成小麦机条播作业、高效植保及粮食烘干机械化技术为重点,集成推广稻麦耕、种、收、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6大环节机械化装备及技术。(3)以巩固提升作业管理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机化行动,在项目区及辐射区新增的插秧机、高效植保机等作业农机具上安装北斗轨迹定位终端装备。通过引入北斗导航系统/轨迹定位终端对该区域内的机插、植保作业实现数据收集和在线考核,提高区域内农机装备工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4)核心项目区须进行挂牌标示,标牌由牵头专家指导统一样式;组织开展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宣传、培训和演示。(5)示范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开展稻麦生产机械化、社会化作业服务,提高机具作业量;(6)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项目团队须总结形成稻麦周年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配置模式、技术路线和操作规程1套,编印科普小册子1本。(7)开展稻麦周年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明确项目实施成效。
2、设施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技术模式以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为主,集成应用联栋大棚、机械化耕整地、种植、植株调整与采收、施药、运输、灌溉追肥、环境调控等主要环节装备技术。(2)各执行乡镇须建立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点,依各点蔬菜种类提出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和机具配置方案;各示范点联栋大棚不少于2000平米,带动辐射面积不少于1000亩,争取1种以上主要品种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核心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标牌由牵头专家指导统一样式;组织开展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宣传、培训和演示。(3)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项目团队须总结形成设施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或技术规范不少于1个。(4)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设施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明确项目实施成效。
三、申报主体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化集成技术推广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体,设施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优先支持省级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省级农业产业园区及具备相应农机化技术应用基础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基地。
四、申请资金标准及用途
1、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千亩示范片每个补助2万元,原则上各乡镇申报1个。(计划25个乡镇50万元)
2、2500亩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每个补助5万元,由2017年市级示范乡镇申报。(计划6个乡镇30万元)
补助标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化集成技术推广补助按照20元/亩。
3、设施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每个补助10-15万元,执行乡镇不少于2个乡镇。(计划25-30万元)
合计105万元。
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机具装备、配套材料、小型仪器设备、维修工具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试验示范田租用及整理、实施补助,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集成试验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支出,具体依预算支出科目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涉及已列入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不得在项目省补经费中对补贴对象进行重复补贴。
附件2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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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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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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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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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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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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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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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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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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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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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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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年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主管部门及公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合作单位 |
执行专家 |
主要实施内容与建设目标(200字以内) |
其 中 |
申请市级补助金额 |
地方 配套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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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分管领导: 2018年 月 日
附件4
淮安市农机科技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合作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淮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淮安市财政局
一、立项依据
在研究分析市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社会、经济、技术、市场的角度阐明项目立项的目的、意义,提出拟重点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及可能达到的预期效果。
二、实施内容
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所采取的技术路线、培训计划等,新技术推广与巩固示范类项目需有明确的实施地点、规模和受益主体。
三、建设目标
针对项目建设内容,逐项写明项目实施结束时所要达到的经济、技术及其他指标。所有建设指标应是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的,必须量化、可考核。试验选型类项目应写明所形成的操作规程等成果及其应用范围和前景。
四、计划进度
排出项目实施的详细计划进度与分阶段实施目标。
五、保障条件
承担实施项目的优势条件分析,包括机具的数量与分布、技术力量支撑、开展的前期研究和基础性工作、有关政策扶持、项目运行保障机制等。
六、经费概算及来源
1、项目预计总经费 万元,其中向市财政申请 万元,承担单位自筹 万元。
2、项目经费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目经费预算表
序 号 |
科 目 名 称 |
总 预 算 |
其中:市级补助 |
1 |
作业(利用量、装机)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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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
单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位 |
职称 |
项目中承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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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担单位审核签署并盖章
承担单位 参加单位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九、县区农机局、县区财政局审定盖章
县(区)农机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